江苏省无锡、南通、宿迁三市新任市委书记日前陆续到任,这三人成为江苏首次通过公推票决产生的省辖市市委书记。(2011年4月19日《新华网》江苏首次公推票决省辖市市委书记)
毋庸讳言,通过公推票决产生的省辖市市委书记,在全国是首次。那么江苏公推票决产生的省辖市市委书记向人们传递啥信息呢?在笔者看来,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因素:首先,按照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提出的严密组织、严明纪律、严肃教育、严格监督、严厉查处、严加考核等6个方面要求,确保了换届风清气正;其次,就是通过公推票决这一形式,加快了我国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步伐,充分体现了公开透明度;再次,公推票决充分反映了组织评价和群众的意愿。如这次产生的三市新任市委书记,都是严格按照程序完成的,其特点是两轮推荐、差额考察、差额票决。
平心而论,公推票决像江苏这样的省辖市市委书记,在我国是第一次,真可谓“大胆”。这放在以前,可能人们还认为只是说说而已,或者在一些人眼里有“风险”性。原因很简单,此前,公开选拔新的领导干部,或是在县处级领导干部,最高级别的也只是副厅级,且只在国内部分省市才如此,而党的干部都是党委任命的。
对此,可能有人以为,这也是走形式而已,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,更不必说。票决不是公开招聘。而江苏通过公推票决这一形式,也只是在部分人当中进行的。
而笔者认为,尽管公推票决新任市委书记,不是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,与行政选拔干部还有区别,但是,至少让人们从中能得到启示与启迪。党的领导干部,尤其是像一个地方的主要领导,在党内公开选拔,通过票决产生,这已经表明一个地方党委对这样选拔干部的信心与决心。没有一定的心胸和视野,是难以有如此大的动作。倘若此举能选拔出让党放心,人民满意的领导干部,那么是否可以有点到面,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国推开?这就是说,党的领导干部同样也可以通过党内公开招聘和选拔方式产生。
从这个意义上说,江苏公推票决市委书记,既反映了党的主张、意志,表明了坚定选人用人公信力的决心,又是顺乎民意的举措,为我国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提供了新鲜经验与有益尝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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